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
計算個人補充保險費有沒有上、下限註1?
計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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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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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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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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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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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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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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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給付達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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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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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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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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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5,000元。
2.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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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以1,000萬元為限。
2.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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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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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給付達5,000元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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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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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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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給付達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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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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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費所得或收入達下限時,以全額計算補充保險費;逾上限時,則以上限金額計。
2.扣費義務人得先就單次給付金額達2萬元的利息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至單次給付金額達5,000元且未達2萬元的利息所得,如扣費義務人未於給付時扣取,則須於次年1月31日前造冊彙送健保局,由健保局逕向保險對象收取。
個人補充保險費的計算範例
案例1: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陳先生是快樂公司的員工,投保金額為36,300元,該公司於102年1月15日給付陳先生年終獎金126,000元,另於2月1日給付考核獎金50,000元,快樂公司應如何扣繳陳先生的補充保險費?
說 明:補充保險費計算金額如下表:
(1) 102年1月15日給付獎金金額126,000元,未超過當月投保金額36,300元的4倍,故不必扣取補充保險費。
(2) 截至102年2月1日止,累計獎金金額176,000元,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為30,800元(費基),按2%扣取補充保險費616元(30,800元×2%=616元),並於102年3月底前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2:兼職薪資所得
甲公司派員工張先生擔任乙公司的董監事,乙公司於102年12月給付張先生1,800元董監事酬勞(所得稅代號50),應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因為乙公司給付張先生的董監事酬勞尚未達補充保險費扣繳下限5,000元,故無需扣取補充保險費。
案例3:執行業務收入
王先生是醫院的受僱醫師,投稿天天日報社2篇文章獲得刊登,天天日報社於102年2月給付王先生稿費6,000元,應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天天日報社給付王先生稿費6,000元時,應扣取補充保險費120元(6,000元×2%=120元),並於102年3月底前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4:股利所得
李先生為吉利公司101年的負責人,在職期間皆以負責人身分在吉利公司參加全民健保,投保金額均為18萬2,000元。該公司在102年8月分配101年度的盈餘給股東,李先生獲配的股利總額為1,300萬元。請問吉利公司如何扣繳李先生的補充保險費?
說 明:1.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股利所得(免予扣取補充保險費):
18萬2,000元× 12個月=218萬4,000元
2.應計算補充保險費的股利所得:
1,300萬元-218萬4,000元=1,081萬6,000元(超過上限)
以上限1,000萬元計算補充保險費
3.吉利公司應扣取補充保險費:
1,000萬元×2% = 20萬元
4.吉利公司應於102年9月底前將補充保險費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5:利息所得
幸福銀行於102年6月20日給付傅先生定存利息25,000元,要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幸福銀行在102年6月20日給付傅先生利息時,應扣取補充保險費500元(25,000元× 2%=500元),並在102年7月底前將補充保險費繳納給健保局。
案例6:租金收入
正正企業社向林先生租房屋,每月租金10萬元,雙方約定於每月1日給付租金,正正企業社要如何扣繳補充保險費?
說 明:正正企業社在每月1日給付林先生10萬元租金時,應扣取補充保險費2,000元(10萬元× 2%=2,000元),並在次月底前將補充保險費繳納給健保局。
所有的人都要扣取補充保險費嗎?
下列對象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免扣取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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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扣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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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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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投保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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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項所得或收入皆免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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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投保資格者:主動告知後,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局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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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類被保險人
(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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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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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被保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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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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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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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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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業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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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單位出具的在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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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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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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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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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基本工資之兼職薪資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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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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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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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有效中低收入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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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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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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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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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機關核定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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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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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政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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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就學之大專生且無專職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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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之註冊單或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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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健保法第100條所 定之經濟困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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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困難之證明(依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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